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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部分:总体要求 一、编报内容 按照全面进行资产统计的要求,编报内容包括2007年度至2009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、财务等情况,包含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国有资产。 二、编报流程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,都应逐户编制本套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表》。 (一)行政事业单位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套表。 (二)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,逐级汇总上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数据。 三、编报要求 (一)行政事业单位应结合编报2007年至2009年度决算有关工作,对2007至2009年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,并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做出处理后,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状况,如实填报。 (二)报表项目定义参照各年部门决算和2007年资产清查报表要求填报。 (三)资产负债表(财资统02表)填报中,企业单位、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、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按照企业单位科目填报;民办非企业除正常填报外,还需另外备注说明单位的基本情况。 (四)事业单位投资兴办企业表情况表(财资统05表)填报中,如无偿使用房地产,请说明无偿使用资产的名称、数量、性质。 (五)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情况汇总表(财资统04表)填报中,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也在此表反映。 (六)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情况汇总表(财资统04表)、事业单位投资兴办企业情况表(财资统05表)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汇总表(财资统06表)、事业单位担保情况汇总表(财资统07表)、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汇总表(财资统08表)按照2007年、2008年和2009年分别填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