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俊杰、刘永红代表: 首先,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 您在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“关于加大信访疑难问题市级专项资金投入”的建议收悉,经我局认真分析、深入调研,并与市信访局座谈,现答复如下: 近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,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群众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,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按照行政职责,市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《甘肃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(甘财行[2009]114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信访工作的意见》(甘发[2013]16号)和《分解落实〈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〉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》(甘办发[2014]38号)等文件精神,积极向上争取中央、省级补助资金,全力保障信访部门经费需求,督促各县区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。 2015年,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经费保障工作,按照新《预算法》和《甘肃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(甘财行[2009]114号)要求,市政府足额保证了经费,并督促县(区)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平凉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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